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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重磅发文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,力争6年内改造17万个小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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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既保民生,又能稳投资稳就业,还能拉动消费的多赢工程。通过老旧小区改造,小区设施设备陈旧、功能配套不全、物业管理缺失、小区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“顽疾”得以解决,从而有效缓解城市管理的各种矛盾,助力居民生活环境和设施得到根本提升。7月20日,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《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任务、对象范围以及支持政策等。《意见》明确,到“十四五”期末,结合各地实际,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。2020年规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.9万个,涉及居民近700万户。按照国办印发的《意见》,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、完善类、提升类3类。基础类,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、外墙、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。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、排水、供电、弱电、道路、供气、供热、消防、安防、生活垃圾分类、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,以及光纤入户、架空线规整(入地)等。完善类,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、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。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,包括拆除违法建设,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、照明等环境,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、无障碍设施、停车库(场)、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、智能快件箱、智能信包箱、文化休闲设施、体育健身设施、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。提升类,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,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、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、幼儿园等教育设施、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,以及养老、托育、助餐、家政保洁、便民市场、便利店、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。《意见》明确,各地可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、标准和支持政策。事实上,老旧小区改造的发展历程最早可追溯至2007年,不过彼时的老旧小区改造重心主要聚焦棚户区和危旧房。而随着2015年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,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后,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明显进入加速阶段。如2017年底,住建部明确在广州、厦门等15个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,而截至2018年底,试点城市已改造老旧小区106个,惠及5.9万户居民;2019年4月份,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》,首次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,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。同年10月份,住建部进一步确定在“两省七市”开始第二轮老旧小区改造试点。国办《意见》还明确,要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、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。按照谁受益、谁出资原则,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及居民出资参与改造。根据此前住建部的摸排,全国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近17万个、涉及居民上亿人、超4200万户,所能撬动的投资金额相当可观。另据恒大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夏磊测算,基础类、改善类、提升类改造合计,保守估计老旧小区改造至少需投入4.54万亿元。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中,解决安全问题始终被放在首位,保障群众居民安全舒适环境和杜绝高空抛物,同时也要对传统老旧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,安装红外线安防报警系统,加装人脸识别、车牌识别和监控设备等。《意见》在完善配套政策中,提出完善适应改造需要的标准体系。各地要抓紧制定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规范,其中尤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,鼓励综合运用物防、技防、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,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方法。